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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云南立法保护抚仙湖水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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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修改时间2008-11-20 17:28 |
本报讯(高慧)为更好地保护中国第二深淡水湖泊——抚仙湖,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宣布,新制定的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 新实施的《云南抚仙湖保护条例》规定,将抚仙湖水域及滨湖带100米范围划定为一级保护区,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、新建建筑物、围湖造田、围网养殖、洗刷生产生活用具等行为。违反禁令者将被依法处罚。 据介绍,从明年开始玉溪市每年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,用于保护抚仙湖,还将争取成立抚仙湖保护基金会,并将每年的8月26日定为“抚仙湖保护活动日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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